佛山市顺德区《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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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5

佛山市顺德区瞄准了在国内部分自贸区正飞速发展的融资租赁业。目前,《顺德区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开始征求公众意见,6月17日前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可向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反映。据该“办法”,顺德将对在辖区内新设的融资租赁机构予以重奖,同时,广大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设备或融资的行为将被鼓励,顺德区将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

外资项目最高奖300万元

顺德区鼓励发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包括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方式。作为奖励对象的融资租赁公司,是指经有关部门审批允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并在顺德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包括金融租赁公司、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等企业。

顺德将鼓励在顺德区新设、迁入融资租赁机构。其中,金融租赁公司总部设在顺德区内的,除佛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00万元外,顺德区还将根据市财政给予的扶持再给予适当的扶持,具体额度由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时,顺德将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顺德新设、迁入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其认缴注册资金外方实到资金的5%。给予利用外资奖励。单个项目的最高利用外资奖励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企业融资租赁购置设备补贴最高30万元

顺德还将鼓励区内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设备或融资。中小企业通过设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智能装备或工业机器人系统实施机器代人的项目,将按照上一年融资租赁金额的5%给予补贴,不足12个月的以合同生效期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按月份比例折算,单家中小企业的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顺德区中小企业通过直接租赁方式实现融资的,按照融资金额的1%对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进行扶持。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实现融资的,按照融资金额的0.5%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通过上述方式实现融资的,单家中小企业的扶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另外,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的设备可视为固定资产投资。符合技术改造资金扶持条件的,还可申请享受相关技术改造扶持政策。

据了解,顺德还将建立融资租赁风险补偿机制。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顺德区开展融资租赁相关业务,其业务发生的风险敞口,顺德区将根据相关办法补偿金融机构部分风险损失。

融资租赁专线:0757-2222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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